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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作者:韩谷静 时间:2024-03-31 点击量: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纺大教〔2018〕28 号)第二章及学校转专业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张红鑫 刘侃

副组长:韩谷静 张莹

小组成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二、转专业对象及资格

(一)转专业对象

申请转专业对象为学校大一在读本科生。

(二)转专业资格

(1)本学院只招收在高考科目中包含物理的转专业学生;

(2)若申请转入时间为大一上学期,申请转入学生的高考总成绩在其所在考试省份或直辖市的位置值(一分一段)占比须不低于转入的我院相应专业在湖北省招生分数线的位置值占比;或者在高中期间参加物理或数学竞赛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者获我院组织的电类学科比赛奖项。

(3)若申请转入时间为大一下学期,在满足上述(1)、(2)条件的前提下,须参考申请转入学生上一学期在原专业学习成绩:不得有不及格科目,且成绩的专业排名为原专业前10%或者获省级及以上电类相关学科比赛奖项。

三、转入我院专业的考核方式

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通过转专业资格审查后,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内容为电学相关内容。

四、其他

退伍学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五、最终解释权

该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所有。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