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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作者:陈婷婷 时间:2024-10-31 点击量: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纺大教〔2018〕28 号)第二章及学校近期转专业有关通知,特制定我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张红鑫 刘侃

副组长:韩谷静 张莹

小组成员:各专业系主任、系副主任、骨干教师、全体辅导员。

二、转专业对象及资格

(一)转专业对象

申请转专业对象为学校大一在读本科生。

(二)转专业资格

1、我院学生转专业除不得挂科外,无其它资格要求;

2、外院学生申请转入我院专业者须满足:

(1)学生高考考试科目中须包含物理;

(2)若申请转入时间为大一上学期,学生(海南省除外)的高考成绩必须满足数学单科130分以上(含130分),或者物理单科95分以上(含95分);申请转入我院的海南省学生的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我院录取的海南学生在该专业总分的最低分;

(3)若申请转入时间为大一下学期,在满足上述(1)、(2)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大一上学期在原专业学习成绩不得挂科。

3、我院创新团队学生表现优秀者具有优先转专业机会,无其它资格要求。

三、转入我院专业的考核方式

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通过转专业资格审查后,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为高中电磁学相关内容。

四、转入及转出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名额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转入我院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学院新生年级学生总数的10%,在此基础上,择优录取。

五、转专业流程

详见教务处网站有关转专业工作的最新通知: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https://jwc.wtu.edu.cn/info/1055/9572.htm

六、其他

退伍学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七、最终解释权

该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所有,本办法一经实施,以往实施办法同步废除。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