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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征集第一届六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16 点击量:

教代会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学院拟定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武汉纺织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第一届第六次全体教师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现就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全院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凝心聚力,不断推动学院内涵建设和深化改革,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提案的范围

  提案应站在学院工作全局的高度,把围绕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选题。提案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并符合下述要求: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改革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院学科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院教学管理、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5.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确定为正式提案,经党委研究后予以立案,立案提案经承办部门办理后以各种形式向提案人答复;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提案的要求

  提案必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严肃性。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反映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将对学院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站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

  4.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院职权、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规范性。提案必须一事一案,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

  6.以下方面的问题不列入教代会提案:与国家政策、法规有抵触的问题;纯属党团事务、党派和团体的内部问题;学院财力不具备或时机不成熟的事项;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四、提案格式及要求

  1.提案必须按“教代会提案征集表”统一格式打印,提案表一式二份。如提案表容纳不下,可另附页补充说明(   提案征集表.docx)。

  2.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四部分:

  ⑴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⑵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

  ⑶调研情况:即提案人对所提议案的调研情况简述;

  ⑷建议或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3.提案人和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姓名打印无效)。

  五、工作要求

  学院各党支部原则上提交提案不少于两件,各工会委员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提案征集工作,并负责收集提案和初审,严格把好质量关。

提案是代表经过自身体验或通过观察、调查、思考、分析、研究而提出的书面文件,应具有严肃性、代表性、全局性和可行性。不符合提案要求的仅作一般意见反映,不予立案。对格式不合规范的提案要退回提案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六、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提案的征集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联系人:袁 理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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